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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教学研究立项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11-20点击数:

各学院(部门):

为了做好2020年我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及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全省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加快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引领,以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为重点,聚焦推动“三全育人”、加强一流专业建设、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推动课堂教学革命、严格教学过程管理、加强实践育人平台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完善协同育人机制等重点任务,坚持教研结合、整体推进,以高质量的教学研究指导和带动教学改革实践,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原则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要突出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突出示范性原则,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突出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有严格的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效果好。

三、立项范围

参与人员以教学一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为主体。

2020年大学体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纳入一般项目申报。

四、申报条件

1.项目的主持人原则上应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确有较强教学或教学研究水平、且在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并具有中级职称的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

2.已承担在研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2020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持人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各学院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向教学一线人员倾斜,确保教学第一线教师的申报项目比例不少于80%。

3.项目选题符合《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湖北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0〕10号)要求。

五、填写要求

1、申请人应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1份、制作《申请书简表》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申请书简表》在相关内容中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姓名及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请以“本人”或“本校”代替。

六、时间安排

1.2020年11月25日,各学院(部门)将所有申报人的申报书、简表、汇总表一式一份,并全部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粘贴一份签字盖着后的汇总表复印件。同时提交与纸质版完全一致的电子档材料至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2.11月28日,学校完成评审工作,确定推荐项目。

3.11月30日,确定推荐的各项目负责人完成网络平台填报。

4.12月1日,教务处完成网络平台申报及汇总表报送。

   七、其他

   获批立项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学校均给予经费资助。资助标准为5000元/项。工作联系:柴仓义  8793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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