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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晴川学院北斗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作者:时间:2021-04-30点击数:


1、实验室人员必须提高安全意识,重视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搞好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切实保障人身安全和学院财产安全。

2、实验室主任、任课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实验室均须设一名安全员,具体负责本室工作。

3、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掌握处理电器事故的一般技能,熟悉本室配置的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加强对电、火源的管理,要经常检查市电线路及电源开关的安全。严禁乱拉电线,严禁带事故隐患运行;要正确使用和维护电子设备,按照学院规定安全使用空调。

4、学生进行实验必须在教师和实验人员指导下进行。实验前熟悉相关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否则不得进行实验。

5、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整洁的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实验室内不准抽烟,不准闲杂人员出入。

6、实验结束后必须做好安全检查,清点工具、设备和器材,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水源、火源,关好门窗。

7、对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实验操作规程,以致造成事故的,应立即向系部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对隐瞒事故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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